2)第四百章 渗透的地狱_魔王魔王发大财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  概是人们对这的唯一印象,沼泽与泥沼成了各种食尸魔与其他吃腐肉的生物的觅食地,除了找工作的佣兵和冒险者外,根本不会有人接近。

  所以,这里也只有一个独行的冒险者。

  矫健的身姿,面无表情的脸,还有简陋的皮甲与一把保养的很好的剑,这是他浑身上下最值钱的东西。

  在他的身后,躺着三四个水鬼,已经被砍成了几截,脑子已经被掏空。

  “真是,我为什么就没有被有钱人看上?人家住阿皮杜的城邦上层,我在威勒的屎坑里杀水鬼……”年轻的冒险者抱怨着,同时甩了甩剑上的血迹,打开绑在胸口的小瓶子,仔细的涂抹上保养用的炼金油。

  在野外,武器是最重要的,再怎么小心都不为过。

  接着,他找了一块空地,劈了些柴火,拿出刚刚从水鬼身上掏出来的脑子,掺和其他材料,开始熬煮。

  这是一种简单的炼金药水,可以制造出水鬼巢穴的味道,驱赶野外的其他危险,比如狼群或者爬行蛛怪之类的,他们不会靠近水鬼巢穴,有这种药水,就可以安稳的睡一觉了。

  年轻的冒险者们叫做格温,只有二十岁,对冒险者而言可以算是孩童,不过也已经从业三年整,不算是雏儿了。

  熬煮药剂需要一点时间,所以他盘坐在旁边默默等待,然后开始数钱。

  这是他为数不多的爱好,格温尤其珍视自己的金钱,因为雇佣兵和冒险者们都是穷鬼。

  “一个铜板,两个铜板,三个铜板……十二个铜板。”

  “一个,两个银币……六个银币。”

  “一个金币……啊,只有一个金币。”

  全部财产,十二个铜板,六个银币,一个金币。

  很富有,很舒服,居然还有一个金币,自己最近攒钱的速度也快起来了啊,等这次任务做完,就回去买那个小房子,虽然现在不够,不过加上这次的报酬,就够了。

  有了房子,就算是在阿皮杜立足了,也可以把亲爱的爱丽也接过来了,之前是实在没办法,毕竟这里的情况和晚风城不同,他住在一个很小的套间里,而租金却比晚风城一所宽敞的房子还贵,并且每个星期都要付房租,一天也拖延不得。

  他作为一个等级2的职业者,而且极为年轻,得到了大东家的赏识,才能在三年内攒齐一套房子的钱。

  而且,绝大部分都来自这一个任务。

  这一个任务,报酬是整整十个金币!

  不是别的那种小金币,而是厚实沉重的帝国金币!

  为了这个任务,他已经在荒野过了几个星期造孽的生活,恐怕事后需要休息半个月才能从灾难和流浪中恢复过来之后。

  不过没办法,这都是为了爱丽。

  一想到那个穿着围裙,在农田的田埂上对着他笑,还给他做面包的女孩,他就忍不住咧开嘴角。

  努把力,就可以在阿

  请收藏:https://m.cb520.cc

(温馨提示: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,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)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