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一百零四章 刹车在哪?_偷腥年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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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有人说,世界上的女人分为三种。

  第一种,宁愿坐在宝马车上哭,也不愿坐在自行车上笑。第二种,宁愿坐在自行车上笑,也不愿坐在宝马车上哭。第三种,她想坐宝马车就坐宝马车,想坐自行车就做自行车。

  赵诗无疑属于第三种女人,作为云辉集团的掌上明珠,在赵家长辈的宠爱中长大,不缺钱,不缺权,无论是自行车还是宝马,她都能轻而易举的得到。

  但她缺感情,她第一次对一个男人心动,她想和这个男人谈一场恋爱,不敢求轰轰烈烈,只求能真正体会到爱情的滋味。

  盈江,天河广场。

  这里是昆州最适合看夜景的地方,有点像魔都的陈毅广场。

  今晚骑自行车的张莫谦很拉风,周围行人的回头率几乎达到百分之百,让某人有些飘飘然,不过,虽然他自认为自己走的是阳光偶像路线,但回头的人几乎都是因为坐在他自行车上的女人。

  高高盘起的乌黑秀发,天鹅般洁白修长的脖颈,绝美的脸蛋,苗条的身材,配上那一套白色的礼服,端的是美艳不可方物。

  都说女人是虚荣的动物,但有时候男人比女人更虚荣,譬如此时的张莫谦,看着周围那些羡慕嫉妒恨的眼神,心情别提多舒畅了。

  “靠,那女的怎么看上这货了?”快到天河广场时,一个染着黄毛的混混看到这一幕,跳脚大骂。

  于是张莫谦越发得意了,五音不全的他哼起了儿歌。

  将自行车停好,两人走到岸边,张莫谦点燃一颗烟,舒服的吸了一口,看着对面五彩斑斓的霓虹灯,轻声道:“这里的夜景美不美?”

  “美!”赵诗痴痴的点头,这是她第一次和喜欢的男人来看夜景,今晚的夜景似乎比以往更美,更迷人。

  “这些将来都是我的!”张莫谦眯着眼睛吐出一口烟圈。

  “小时候不懂事,那时候想着等长大一定要赚钱,住豪宅,开豪车,喝好酒,娶最漂亮的女人做老婆。后来,十六岁我去了一个特殊的地方呆了四年左右,见了太多的生死,悲欢离合,我慢慢的懂了,享受舒适的生活固然重要,但能活着和亲人爱人在一起,才是最重要的。我妈是我十六岁那年死了,连最后一面我都没见到,她是被害死的,我在昆州争权夺势,等积累够了资本,杀回长三角替我妈报仇。我不是君子,没有冤冤相报何时了的觉悟,杀母之仇不共戴天,他们当初怎么对待我妈,我会一点一滴的讨回来。”

  赵诗柔声道:“无论你怎么做,我都支持你。”

  张莫谦吸了一口烟,继续道:“我的仇人很多,京津唐、长三角、珠三角、东三省还有大西北,都有想要我命的人,他们注定和我不死不休。你漂亮有个性,我要说不喜欢你,说出来我自己都不相信,但是,做我的女朋友,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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